咨询电话: 029-63609288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30) (7:45-12:00 13:45-17:30)

心理热线: 4008-960-960 (10:00-18:00 20:00-24:0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医保信息

2010年9月医保简讯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系统进行升级网路切换,系统升级时间定于2010年9月30日晚8时至10月9日晚零时,在此时间段不能进行医保卡刷卡交易,10月10日上午8时正式运行,可进行正常的医保卡刷卡交易。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迈出重要一步,从今年的十月一日起新城、莲湖、碑林城三区率先实行挂账结算,到明年年底覆盖全市,市级统筹将实现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
市级统筹后,各区县参保职工使用的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将统一加盖"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件专用刚印"。城三区参保职工持加盖证件专用钢印的《专用病历》在我市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市级参保职工的待遇。其中:
证件专用章(1)代表莲湖区; 证件专用章(2)代表碑林区;证件专用章(3)代表新城区;注:证件专用章后的阿拉伯数字代表不同的区县。
市级统筹后,城三区参保职工在2010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起,出院以挂账形式按照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中费用与结算的相关规定执行,10月1日之前出院的费用仍回各区医保中心报销。
医保办  高长青
2010年9月28日
阅读次数: 1099

版权所有©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备案号: 陕ICP备05003745号-1

地址:西安市航天大道东段与包茂高速交叉点东南角 邮编:710061 医院咨询电话: 029-63609288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30)

医院传真:029-85820960 医院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动力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