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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扩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陕合疗组办发〔2007〕1号
发布时间:2007-03-02 信息来源: 卫生厅农卫处
各有关医疗机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大举措。经过四年的试点,现在已经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到2008年全国将实现农业人口全覆盖。截止目前我省新农合制度覆盖87 个县,共2400万人口, 2007年预计筹集合疗资金12亿元。
随着新农合工作的深入和合疗制度覆盖面的迅速增大,首批省级定点医院已经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参合农民就诊的需求,为了保证广大参合农民能享受到质优、价廉、便捷、规范的医疗服务,同时促进医疗机构间的公平竞争和发展,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研究,决定扩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拟申请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的各医疗机构(首批定点医院公布前递交申请未获确认的、尚未申请但拟成为省级定点医院的、第一批单项定点的医院拟全面定点的)请于2007年3月10日前将相关申请文件送到省合疗办。首批省级定点医院公布后已经递交申请的医院不需再重新递交申请材料。
2、申请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的机构,要向省合疗办提供以下资料: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申请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的正式文件;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技术结构和实力情况说明以及为做好新农合工作所做的准备情况说明。
3、省合疗办将于3月中旬举办申请第二批省级定点医院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4、省合疗办将组织专家,于3月下旬对申报的医院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听汇报、察现况、发问卷、访病人等形式打分评议,最终评审出新农合第二批省级定点医院并签订服务协议书。省合疗办对定点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5、 各医院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及时了解新农合动态,制定切实有效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控制措施,广泛宣传动员,健全机构,强化院内员工培训,迎接省合疗办考察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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