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西安市人事局关于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人发[200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市人事局决定对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2007年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卫生局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3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专业和招聘人数详见附件。碑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专业和招聘人数详见碑林信息网(www.beilin.gov.cn)、碑林人事人才网(www.blrs.gov.cn)。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的2006、2007年毕业的未就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事业,积极投身于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凡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市外户籍毕业的大专以下(含大专)学历者;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12日— 3月20日(截至20日中午12:00)。 2、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 3、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报名考生可在24小时后,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考,重复报名,后果自负。 4、现场资格确认及交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还应在考试前持相关证件到西安市卫生局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自动取消考试资格。2007年毕业的考生确认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西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版)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2006年未就业毕业生资格确认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西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版)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考前资格确认时间为:2007年3月21日— 3月22日,地址在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75号市卫生局人事处607室。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进行交费,交费后于3月24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笔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每人收费100 元,其中公共科目考试收费50元,专业科目考试收费50元。 6、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 (3)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考生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5)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二)考试 1、笔试 分为公共科目(试卷一,占笔试总分30%,时间为1小时)和专业科目(试卷二,占笔试总分70%,时间为2小时)。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9 :00—10 :0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10 :30—12 :30,考生参加笔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所列相关内容。 考试范围: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含时事政治,占10%)、卫生行业相关法规(占20%);专业科目(占70%)分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和非医学专业类10个大类。 3月28日,考生可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卫生信息网(www.xawsj.gov.cn)查看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其中专业科目考试未达及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网上报名并经现场资格确认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专业招聘计划,必要时进行专业调整,特殊行业引进急需人才除外。 2、面试 在笔试成绩确定后,按不高于1 :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8:00,面试地点提前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卫生信息网公布,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3月31日,考生可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卫生信息网查看面试成绩。 考生的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 :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专业科目成绩为准。对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于3月31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卫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于4月1日上午8:00进行,参加体检考生须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3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卫生信息网公布。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核。 (四)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用人单位要对通过考试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应于4月10日前结束。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4月12日—4月20日。4月23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发给《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通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在30日内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鉴证、备案。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29-87296037(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029-87267123(市卫生局人事处) 如需复习资料,请联系:029-87296036 地址:北院门159号市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附件: 2007年西安市卫生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西安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07年西安市卫生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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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招聘总人数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及所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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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
管理人员岗位 |
工勤人员岗位 |
招聘岗位名称及简介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年龄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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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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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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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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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
临床及相关专业 |
21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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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统招2006、2007年应往届毕业生,硕士、博士学位,英语六级或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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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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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
医学检验 |
4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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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医学院校统招2007年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四级或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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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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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护理学 |
3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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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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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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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
儿科学 |
1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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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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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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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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