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培酮有效剂量维持治疗降低精神分裂症复发率
治疗初发或复发的急性期精神分裂症,新型抗精神病药疗效都很好,但目前对于急性期治疗后维持治疗的持续时间和剂量还没有全球统一的共识。本研究旨在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完成急性期治疗后,使用利培酮有效剂量维持治疗不同时间对疾病复发的影响,并验证利培酮长期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本项多中心开放性随机对照研究,由全国19家精神专科医院或精神科综合医院参与。研究对象是符合美国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4版(DSM-Ⅳ)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的患者,既往发作至少1次,本次发作至入组前总治疗时间≤5个月,已完成急性期治疗且症状基本控制,目前已使用固定剂量利培酮单药治疗至少4周。排除入组前30天内合并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者。
患者被随机分为3组,4周减量组(A组):入组后继续接受急性期有效剂量治疗4周,接下来8周内逐渐减至原治疗量的1/2,随后4周内允许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疗效和耐受性决定是否进一步减至原治疗量的1/4,并维持此剂量治疗至研究结束。26周减量组(B组):入组后继续接受急性期有效剂量治疗26周,随后按A组相同方式减量维持治疗至研究结束。持续剂量组(C组):整个研究期间使用急性期有效剂量持续治疗不减量。
结果显示,以复发时间或复发率作为评估指标,用急性期有效剂量继续治疗4周和26周后减量,均不能有效降低复发率。A组复发危险最高为31.5%,与Cscernansky等报道的结果非常相似(利培酮治疗28个月复发危险为34%)。
维持治疗时间长或持续不减量时复发危险降低。Kane等用不同剂量氟哌啶醇癸酸酯维持治疗1年发现,随着剂量增高复发率有降低趋势。长效药物的使用实际上保证了剂量持续不变,同样显示出与本研究结果一致的较低复发率。
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治疗后,继续使用利培酮急性期有效剂量不减量维持治疗,复发危险最低且症状进一步改善,而相对多见的体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及女性月经紊乱等并没有明显增加。由此认为,为了降低精神分裂症患者急性期后复发率,使用利培酮有效剂量维持治疗≥6个月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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