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启示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拟招聘一名职业治疗师,条件如下:
1、 重点院校、大专学历。
2、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及相关专业。
3、 男性、年龄25岁以内。
4、 本市户口。
5、 待遇面议。
有意者请在11月19日前持相关证件到人事科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及考核。
咨询电话: 85551508(人事科)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2007年11月12日